2015年4月,國家版權局辦公廳發布《關于規范網絡轉載版權秩序的通知》,明確規定互聯網媒體轉載他人作品必須先獲取授權,并對轉載內容支付報酬。資料來源:新華網/視覺中國
《南方周末》近日的反侵權公告表示,《南方周末》針對新浪網非法轉載的文章發起維權,首批起訴的76個案件均獲勝訴,并已確定生效。
去年10月,今日頭條因非法轉載《現代快報》4篇稿件,被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為未經授權非法轉載。
半年內,先后有兩起因網絡平臺和新媒體非法轉載傳統媒體原創稿件而被起訴的案件,在學界和媒體圈引發大討論:兩起案件傳遞出什么信號?傳統媒體原創新聞稿件的屬性如何界定?傳統媒體的新聞稿件在網絡平臺廣為傳播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在網絡時代,如何建立新媒體與傳統媒體的權利義務平衡?
媒體維權里程碑式的勝利
據《南方周末》稱,從2012年4月起,新浪網大量侵權轉載《南方周末》文章,多達1600篇,涉及侵權鏈接1.5萬個。鑒于侵權數量龐大、侵權行為惡劣,2018年,《南方周末》針對新浪網非法轉載發起維權,首批起訴了76個案件。近日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做出判決,《南方周末》獲得勝訴,并已確定生效。
自2016年發起反侵權行動以來,《南方周末》已針對805個侵權主體發起維權,處理非法轉載文章5519篇。迄今為止,擇取重點維權成果發布了3篇反侵權公告,每一篇都引起行業內的廣泛討論。
而在半年前,一起類似案件在江蘇也做出終審判決:今日頭條因未經授權轉載《現代快報》4篇稿件,被判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另賠償《現代快報》為維權支出的合理費用1.01萬元。
“這兩起案件是一個標志性的事件。”中國新聞史學會媒介法規與倫理研究委員會會長、南京師范大學博士生導師顧理平教授認為,如果未經許可,且沒有提供必要的生產經費,傳統媒體的新聞稿件就被新媒體非法轉載,那么,二者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是嚴重失衡的,“在一個法治國家,這種失衡現象不符合整個社會法治進程的要求?!?/span>
兩起案件雖然都以勝訴告終,但是具體情況不盡相同。今日頭條敗訴案件,是目前網絡違法轉載傳統媒體原創新聞稿件判賠金額最高的案例。而《南方周末》訴新浪,法院基本按照“千字千元”的標準判賠。
南京理工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梅術文教授告訴記者,目前對侵權損失的主張賠償金額,法律規定主要有三種:一是實際損失,二是非法所得,三是法定賠償。“一和二相對準確,但是舉證比較困難,所以實際判決中一般采用法定賠償。”梅術文認為,“千字千元”或有可能參照了新聞行業的稿費標準。
“新聞價值與傳播范圍的大小密切相關,但在侵權行為發生后,具體賠償的金額怎么確定,目前法律上還沒有一個明確通行的標準,一般由法官根據具體案情自由裁量?!鳖櫪砥秸J為,帶有懲罰性的判決,有利于維護法律的尊嚴,體現了對于原創作品作者著作權的保護。
新聞稿件被打上公益標簽
新聞稿件有沒有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以下簡稱《著作權法》)第五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時事新聞不適用著作權法,但時事新聞僅指“單純事實消息”。也就是說,除“時事新聞”以外的新聞稿件(作品)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
但是,長期以來,國內媒體并不注重維護新聞稿件的著作權。
“這跟我們國家傳統媒體的背景和格局有關。”梅術文認為,過去傳統媒體擁有壟斷性優勢,市場競爭壓力小,其發布新聞是為了滿足公眾知情權的需要,新聞稿件的著作權并不是收益的主要來源。因此,新聞稿件的版權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視,甚至被打上公益性標簽。
網絡時代帶來的沖擊不僅是科學技術的革命,還有傳播理念的創新。傳統媒體也從強勢壟斷,一下跌入到市場谷底,過去依靠發行、廣告獲取影響力和市場收益的辦法行不通了。此時的傳統媒體,在版權保護與擴大傳播之間,大多選擇后者,目的是提高自身影響力。
“新聞作品生產出來要付出很大的成本,人家無償使用你的作品去盈利,你還很高興,我覺得這種現象不可理解?!鳖櫪砥秸f。
傳統媒體的退讓,導致網絡媒體紛紛享用免費大餐,對新聞稿件“拿來就用”,不僅不付費,甚至連出處和作者也不標明。而其創作成本在非法轉載中被完全忽視。據《南方周末》發布的反侵權公告透露,稿件中每個字的生產成本是12元。融媒體環境下,新聞內容生產成本還在不斷攀升?;诉@么多心血生產的作品,往往通過一個軟件就可以直接抓取內容,連復制、粘貼都省了。
“在今天這樣一個媒體融合的時代,新聞的內容獲取越來越廉價,新聞作品的制作卻越來越昂貴?!鳖櫪砥秸f,網絡上海量的信息可以隨意獲取,讓我們感覺信息很廉價,甚至是免費的。
業內專家認為,新聞與其他文學、藝術、科學作品一樣,判斷是否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標準,在于是否具有獨創性。但是,新聞產品生產的成本越來越昂貴,如果任由免費“拿走”轉載的局面發展下去,就很少有人愿意再去做原創新聞、獨家新聞。
價值分享或帶來利益平衡
“我覺得打官司不是最終目的,而是通過訴訟來推動形成一種比較好的利益分享模式,建立合作共贏的機制?!泵沸g文告訴記者。
認為,新聞稿件的版權問題,核心是沒有建立市場價值分享機制。新興媒體在這個擴展的過程中,確實獲得了大量的利益,但這種利益沒有在新興媒體和傳統媒體之間進行分配。比如,新興媒體通過網絡點擊量獲取的大量廣告收入,大多是建立在內容傳播基礎之上的。
顧理平認為,應盡快建立一個保護新聞版權的全國性組織,它不僅保護傳統媒體的新聞作品的版權,也能保護網絡媒體的著作權。
同時,需要有一個比較好的制度,能夠讓新興媒體跟傳統媒體分享利益,發揮各自的優勢。
據梅術文介紹,歐盟最近在推動通過一個關于數字單一市場的版權指令,在這個指令里面會建立一種鏈接稅的制度,其主要針對類似今日頭條這類聚合媒體。
“聚合媒體不再需要當面找傳統媒體給予許可授權,但是法律會規定一個補償標準,然后按標準支付稅金就可以了。”梅術文告訴記者,目前的技術手段可以準確地監測到每一篇新聞稿件的點擊量,這樣就可以通過法定許可的方式,補償傳統媒體在原創內容上的成本付出。
而在國內,隨著互聯網發展,媒體進入融合發展時代,當發現自身生產的新聞內容往往被網絡媒體無償傳播、大肆賺錢的時候,傳統媒體的版權意識迅速覺醒。
2017年4月26日,《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電視臺發起成立“中國新聞媒體版權保護聯盟”,發布《中國新聞媒體版權保護聯盟宣言》。宣言指出,“先授權后使用、先授權后傳播”是新聞傳播行為的基本底線,也是版權使用的基本原則。
伴隨媒體融合發展,傳統媒體與網絡媒體的沖突與競爭在所難免,但是無論如何,尊重原創新聞作品的版權價值,應該是一切行為的底線。只有在尊重版權的前提下,傳統媒體與網絡媒體才能合作共贏。
鄭重聲明:本文旨在為用戶提供知識產權行業資訊,傳播更多信息。圖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第一時間聯系刪除!
028-86263083
0:00-24:00
訪問我們微博了解更多信息
訪問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