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媒體稱為“最強克隆版極光”的“陸風X7”汽車因“撞臉”敗訴了!記者上午從朝陽法院獲悉,捷豹路虎有限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朝陽法院經審理于3月13日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定由江鈴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江鈴公司)生產的“陸風X7”汽車外觀已構成不正當競爭,引起市場混淆,據此判決江鈴公司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生產、展示、預售和銷售“陸風X7”汽車;并賠償捷豹路虎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總計150萬元。
記者注意到,自“陸風X7”上市后,關于這兩款車型“撞臉”網上就多有吐槽。如“撞臉哪家最強,陸風X7對比路虎攬勝極光!要說到抄襲的話,最熱門車型非神似路虎極光的陸風X7莫屬?!薄斑@看臉的世界沒救了,陸風路虎傻傻分不清?!苯荼坊⒐疽矊ο嚓P文章進行了公證。
2016年,捷豹路虎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稱其公司生產的五門版“攬勝極光”汽車采用了自身特有的下壓式車頂、懸浮式車頂、上揚的特征線條、蚌殼式發動機蓋、整車輪廓造型五大獨特裝潢設計。2014年,江鈴公司推出的“陸風X7”汽車與“攬勝極光”車型在外觀視覺上基本無差別,并具有“攬勝極光”車型上述五大獨特裝潢設計,易造成公眾的混淆。據此,捷豹路虎公司認為江鈴公司已構成不正當競爭。
但江鈴公司在應訴時卻表示,“陸風X7”車型與“攬勝極光”車型在外觀上差別巨大,不構成近似。汽車商品具有特殊性,其品牌、銷售場所及渠道、價格等決定了相關公眾不會因汽車外觀產生混淆誤認。
朝陽法院審理認為,路虎品牌的“攬勝極光”實車與江鈴品牌的“陸風X7”汽車實車對比,兩者在車身比例、車身上半部分側面外輪廓、側面線條及主要特征線,以及前、后面外輪廓、部件位置關系及主要線條的分割等方面均基本相同,兩者呈現的三維立體形狀和整體造型基本相同。此外,“陸風X7”汽車實車在懸浮式車頂、下壓式車頂、上揚特征線條、發動機蓋、整車輪廓細節方面,均與“攬勝極光”實車基本一致。兩者的不同點僅在細節上,如前面中部區域進氣格柵內部柵條、貫穿車燈和進氣格柵的金屬條有無、輔助進氣口的大小和形狀,前霧燈的位置和形狀等。
法院認為,江鈴公司的涉案行為已違反2017年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構成了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裝潢相同或近似的標識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引起了市場混淆,損害了捷豹路虎公司的合法利益和商業信譽。
據此法院一審判決江鈴公司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生產、展示、預售和銷售“陸風X7”汽車;同時在其官網和《中國汽車報》上公開發表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捷豹路虎公司經濟損失127萬余元及合理費用22萬余元。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國內車企和跨國汽車品牌確實有很多車型在外觀上存在相似,被消費者視為“山寨”車。但從以往的訴訟經歷來看,外國車企在中國起訴“抄襲”勝訴的卻少之又少。此案判決將成為汽車品牌山寨史上的經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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