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增強全市企事業單位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規范知識產權強市建設重點單位培育工作,制定本意見。
關于知識產權強市建設重點單位培育工作的實施意見
一
總體目標
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激勵創新、保護創新、服務創新的制度優勢,著力培育一批知識產權創造能力強、運用成效佳、具有帶動引領效應的企事業單位,為深化知識產權強市建設、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關于知識產權強市建設重點單位培育工作的實施意見
二
工作任務
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提升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高水平管理、高質量創造、高效益運用、高標準保護能力。
(一)培養知識產權高水平管理能力
建立與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相適應、規范系統的知識產權制度體系,推動實施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健全完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人員、信息利用、經費投入、戰略制定實施等制度和模式,把知識產權工作納入技術創新和經營管理戰略決策。
(二)提升知識產權高質量創造能力
聚焦我市產業發展新賽道,積極培育具有核心關鍵技術的自主知識產權,謀劃實施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戰略布局規劃,形成具有數量規模、競爭優勢的高價值知識產權資源儲備。
(三)促進知識產權高效益轉化能力
發揮市場資源和政策供給雙向驅動作用,通過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投融資等運營方式提高知識產權實施率,促進創新成果產業化、價值化,不斷增強企業高質量發展動力和市場核心競爭實力。
(四)強化知識產權高標準保護能力
實施積極的知識產權保護策略,建立貫穿經營管理、技術研發全過程的知識產權侵權預警機制和風險管控機制。提升知識產權糾紛應對處理能力,運用行政、司法、調解等多元化爭議解決方式,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關于知識產權強市建設重點單位培育工作的實施意見
三
資助標準
對知識產權強市建設重點培育單位給予20萬元經費資助。已獲得過省級以上知識產權優勢示范、強企培育項目財政資助的,不再重復資助。
關于知識產權強市建設重點單位培育工作的實施意見
四
工作程序
市局公開發布申報通知,按以下程序開展申報、初審、評審、認定工作。
1
// 申報
申報單位根據本意見進行自我評價,自愿向住所地區(市)縣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2
// 初審
各區(市)縣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區域申報單位進行受理、信用查詢及實地考察初審,符合條件的,簽署審查意見后推薦至市局。
3
// 評審
市局對推薦的申報單位進行材料審核及信用查詢,符合條件的,組織專家根據申報單位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審打分,提出重點培育單位建議名單。
4
// 認定
市局局長辦公會或黨組會對重點培育單位建議名單進行審議,經審議通過的名單在市局官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發布正式確認通知。
關于知識產權強市建設重點單位培育工作的實施意見
五
工作保障
1
// 強化統籌聯動
各區(市)縣要按照《成都市知識產權資助項目管理辦法》認真落實工作職責,結合區域產業發展和企業需求,制定分級、分類培育工作實施方案,建立重點單位后備培育庫。
2
// 優化服務支持
優先組織重點培育單位參與各級各類知識產權專題培訓,優先推薦重點培育單位申報國家、省級相關知識產權項目。
3
// 嚴格申報紀律
對弄虛作假、串通套利等違規違紀的,3年內不受理或推薦其參與各級知識產權扶持、獎勵項目。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成都市知識產權優勢示范單位培育工作的實施意見》(成市監發〔2020〕68號)同時廢止。
附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
重點單位申報細則
為科學、規范做好知識產權強市建設重點單位資助管理工作,根據《成都市知識產權資助項目管理辦法》(成市監規〔2022〕2號)和其他有關文件,制定本細則。
申報范圍
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申報條件
(一)企業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工作,積極貫徹貫徹實施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制定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規劃。知識產權工作體系健全,有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人員及經費保障。
(二)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比重10%以上,或者研發費用近三年年均增長率在10%以上。
(三)擁有核心商標、專利、著作權、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等知識產權,積極開展海外知識產權布局,主導或參與國內國際標準制定。近三年各類知識產權申請量和授權量逐年增長。
(四)積極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分析利用,通過知識產權轉讓、許可、作價出資、質押融資、證券化等實施資本化運營。
(五)加強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的規范管理和使用,主動運用行政、司法、調解等多元化爭議解決方式,有效應對知識產權糾紛,維護合法權益。
(六)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管理名單。
(七)無其他不適合開展知識產權強市建設重點單位培育的情況。
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復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項目申報系統內電子版應與紙質材料內容一致。
(一)成都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重點單位申報書;
(二)主體證明材料: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書等;
(三)財務證明材料:近三個年度財務報表,研發及知識產權投入經費情況等相關材料;
(四)稅務證明材料:稅務部門出具的上一年度納稅證明;
(五)知識產權貫標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擁有知識產權相關資質的人員名單及證書復印件、知識產權規劃及管理制度文件;
(六)專利、商標、著作權、地理標志、植物新品種等相關知識產權證書及清單;
(七)開展知識產權轉讓、許可、投融資、信息分析利用等相關材料;
(八)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維權記錄等;
(九)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榮譽證書復印件、主導或參與標準制定證明材料;
(十)企業信用查詢材料;
(十一)其它材料。
其他事項
(一)所有申報材料應不涉密,按順序裝訂成冊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本細則由成都市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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