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美玲 記者 劉佳)疫情發生后,全省各級專利監管部門借力“2020春雷行動”加大對防疫物資、日常生活用品領域的專利監管,累計查辦專利侵權、假冒類違法案件277件,案值25.5萬元;專利代理違法行為案件5件,罰沒款22萬元;其他專利違法案件450件,案值39萬元……
4月22日記者從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獲悉,今年,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各級專利監管部門積極響應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復工復產,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同時,也為企業送去渡難關的“專利良方”。
在充分研判疫情防控期間特殊形勢下,全省各級專利監管部門靈活調整辦案方式:線下監管適當向線上傾斜,以網絡平臺排查為主;案件調查、詢問等以書面審查、電話、視頻等“無接觸”溝通方式為主;小案快辦,當事人主動配合、積極整改、消除影響的,以警示教育為主;優化流程、縮短辦案周期,在保證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質量的基礎上實現快審快結。
助力復工復產,各級專利監管部門主動走訪重點防疫物資生產企業,了解企業專利保護狀況,聯系專家對口幫扶解決企業專利技術難題。樂山及時對四川天壹環??萍脊旧a醫療廢物處置裝置項目(環保焚燒爐)的專利申報、保護、運用情況進行跟蹤服務與指導,助力該企業在全國生產醫療廢物處置裝置行業中脫穎而出,僅用7天便為武漢火神山醫院量身打造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焚燒爐,于2月2日派技術團隊馳援武漢進行安裝并迅速投入使用,實現4噸/日的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理量。綿陽組織專利專家團隊深入該市一家口罩生產企業,針對該企業KN95/N95口罩生產能力有限、紗布口罩防護效果有限的現狀,創新提出在紗布口罩中內置KN95過濾材料等改進的新型防護口罩生產方案,在幫助制定企業標準、完善生產工藝、做好生產準備的同時,高效指導完成專利申請文件撰寫,24小時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新型專利申請,經改造后,企業口罩生產能力由原來日產量1.4萬只提高到日產量5萬只。
【典型專利案例點擊】
樂山查處某家紡批發零售部銷售假冒專利口罩案
2020年3月,樂山市峨邊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市場檢查中發現某家紡批發零售部銷售的6種口罩其中2種口罩外包裝上印有“本產品已申請專利,仿冒必究”字樣。
經調查,該店所售口罩是從微信名為“府河世家雨具鄒某英136****4068”處購進的,每種口罩20個,其在包裝上標有“本產品已申請專利,仿冒必究”字樣的雨洋立體口罩、時尚口罩SHISHANGKOUZHAO銷售價格分別為6元/個、5元/個。峨邊局限期經營者提供所有口罩的購進票據、銷售票據以及包裝上標有“本產品已申請專利,仿冒必究”口罩的專利證明材料,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無法提供違法所得的證據材料及專利證明材料。
當前,我國處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間,口罩屬于防控產品,當事人從事口罩銷售,在進購商品時應當依法依規索取保存相關票據、查驗所購進產品相關專利證明文件。鑒于當事人在案發后積極配合調查,對當事人作出立即停止銷售假冒專利口罩,責令改正并處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資陽查處某藥房連鎖有限責任公司總店銷售假冒專利藥品案
2020年3月,資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雁江區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市某藥房連鎖有限責任公司總店進行檢查,發現其銷售的“九康鹿中藥抑菌膏”包裝上標注有“國家發明專利 專利號:201610002234.9”等內容。經調查,該“九康鹿中藥抑菌膏”的專利“ZL201610002234.9”正處于實質審查階段尚未授權。
當事人于2019年7月9日從四川某藥業有限公司購進由鞍山中碩醫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3月2日生產的藥品“九康鹿中藥抑菌膏”3盒(規格40g/支),購進價198元/盒,并以220元/瓶的價格進行銷售,當事人已銷售1盒,待售2盒,貨值金額660元。依據《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當事人上述行為已構成假冒專利行為。隨后根據相關規定,資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雁江區局對當事人作出立即停止銷售假冒專利“九康鹿中藥抑菌膏”的行政處理,并依法將相關案件線索移送抑菌膏生產地市場監督管理局。
在案件的查辦過程中,行政機關堅持過罰相當的原則,強化對當事人宣講《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專利標識標注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知識,讓當事人認識到錯誤,及時改正違法行為,共同營造尊重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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