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阿里巴巴集團與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正式簽署戰略合作,雙方將致力于共同引領建構互聯網版權“事前利益分享機制”和“糾紛快速處理機制”,在網絡版權侵權治理、探索互聯網版權商業化路徑以及數字經濟與貿易的版權規則研究等多個領域展開深度合作。阿里還將參與推動DCI標準的貫徹實施及DCI體系的建設應用,與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攜手推進互聯網版權生態治理與創新發展。
事實上,阿里一直是利用創新、技術保護版權的先行者。2019年初,阿里圖書版權保護計劃被國家版權局評為“2018中國版權十件大事”。2019年底,國家網信辦官網發布“劍網2019”專項行動十大案件,其中阿里打假特戰隊利用知產保護科技大腦協助執法機關破獲的江蘇揚州馬某予等特大偷拍盜錄電影等5個案件入選,“有力震懾了違法犯罪分子,進一步凈化了院線電影版權生態”。
近年來,隨著電商、短視頻、音樂等互聯網產業的發展壯大,互聯網版權保護面臨新形勢。為進一步凈化網絡版權環境,加速推進互聯網版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阿里巴巴將與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加強信息共享,聯手開展網絡版權侵權行為治理,依法遏制、打擊利用版權爭議的惡意職業投訴舉報行為。
為發揮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職能作用和阿里的“知產保護科技大腦”等技術能力,雙方將秉承共生、共治、共享的核心理念,以DCI體系建設應用為核心,有效形成線上線下一體化的互聯網版權服務和糾紛化解機制。與此同時,雙方還將合作探索共建互聯網版權交易服務市場,通過阿里線上化服務機制,實現版權交易數字化、便利化、智能化。
“阿里是中國的互聯網龍頭企業,在我國互聯網版權行業發展中也一直處于引領地位,尤其在探索版權保護和平臺治理模式的創新實踐方面也一直走在前列”,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數字作品版權登記部(技術部)主任張建東表示,此次合作將促使版權公共服務與互聯網產生深度融合,對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以DCI體系為路徑推進互聯網版權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將是切實的實踐探索和應用示范。
阿里巴巴集團知識產權保護總監李溪涵表示,“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是我國唯一的國家級版權公共服務機構,在推動國家版權戰略實施、建設創新型國家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此次合作達成后,雙方將在互聯網版權生態治理和創新發展領域展開深度研究,為中國和全球探索出一套數字經濟時代行之有效的版權保護生態治理和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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