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就無印良品侵犯商標權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判令良品計畫、上海無印良品立即停止侵犯棉田公司、北京無印良品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在天貓“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和中國大陸的實體門店發布聲明以消除侵權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及合理開支12.6萬余元。
無印良品引發糾紛
據悉,2001年4月28日,海南南華實業貿易公司成功拿到了注冊商標“無印良品”。
這個商標核定使用在第24類商品上,包括:棉織品;蓋墊;坐墊罩;毛巾;毛巾被;浴巾;枕巾;地巾;床單;枕套;被子;被罩。
2004年,這個商標轉讓給了棉田公司。棉田公司投資了一家2011年成立的名為“北京無印良品”的公司。
日本無印良品的店里賣的浴巾、面巾、被套、枕套、毛圈毯、浴室用腳墊等,都打著“無印良品”的招牌,但是這些品類的“無印良品”商標,卻在棉田公司和北京無印手里。
2015年,這兩家公司起訴日本無印良品。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在浴巾、面巾、浴室用腳墊等被控侵權商品及商品包裝上和商品宣傳推廣中使用與涉案商標相近似的“無印良品”“MUJI無印良品”“無印良品MUJI”標識,侵犯了原告對涉案商標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在天貓“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和中國大陸的實體門店發表聲明消除影響,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50萬元及合理開支12.6萬余元。
良品計畫、上海無印良品不服原審判決,上訴至北京高院,請求撤銷一審判決,駁回棉田公司、北京無印良品的訴訟請求。
北京高院表示,注冊商標具有地域性,被訴侵權產品在中國境內進入商品流通領域后即已侵犯涉案商標專用權,良品計畫作為被訴侵權產品的制造商應當承擔相應侵權責任。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記者搜索發現,在天貓“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日本無印良品已作出相關聲明。
專家建議:合理布局避免風險
有分析表示,日本無印良品在進入中國市場之前,沒能提前布局注冊商標,導致中國的“無印良品”商標被他人搶先注冊。
日本無印良品一開始應對核心商標在中國市場注冊情況做出全面的排查,并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申請或改名等應對措施。
對此,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王太平建議,企業在開展生產經營之前應該預先合理進行商標布局,應盡可能在和企業生產經營的商品或服務類別有關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上注冊商標,從而預先防止其他企業的搶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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