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互聯網專利第一案在百度完勝、搜狗迎17連敗之后,又迎來新動態:11月11日,針對百度專利《用于輸入修改的方法與裝置》的第三次、第四次無效口審在專利局復審和無效審理部召開。這是搜狗在連續兩次無效請求均告失敗,無法撼動該專利權有效性的情況下,仍在不斷就此發起反復挑戰。
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明濤表示,專利權人在發起專利訴訟之前,必須謹慎評估其專利的新穎性和創造性,基于合理的評估結果來作出是否提起專利訴訟的決策,否則,未經評估貿然提起訴訟,很容易出現侵權訴訟未成功,自己的專利反被無效或部分無效,陷入“尚未傷敵一千,就已自損八百”的窘迫局面。
搜狗之所以在訴訟百度侵犯輸入法相關專利上慘敗,究其原因,與搜狗專利技術不夠硬核、整個訴訟中搜狗過于沖動、以及百度靈活應對策略分不開。整體來看,互聯網專利第一案對每一家公司,尤其是與技術、知識產權相關的公司來說,相當具有啟示意義。
01 專利不硬核,可能會被訴訟“反噬”
訴訟結果顯示,在搜狗訴訟百度的17個涉訴專利中,搜狗的12個專利被無效,其中涉及細胞詞庫、圖片輸入等當前業界普遍使用的技術;剩下5個案件中4件搜狗在侵權訴訟中敗訴,1件搜狗在行政訴訟二審中敗訴。整體來看,搜狗在輸入法上的多個專利被認定全部無效或部分無效,損失慘重。
之所以有如此敗局,專家毛珊珊表示,搜狗輸入法涉訴專利的專利號,其申請時間集中在2006-2008年,彼時移動場景尚未起來,這些專利其實均集中在PC領域。但在2012年之后,網絡場景開始逐步向手機轉變。雖然搜狗自2009年出了適應安卓平臺的輸入法,但適配iOS系統的要比百度晚得多。搜狗輸入法iOS版于2014年9月18日才上線,而百度輸入法已經有了5.0版本。這就意味著在手機輸入法市場上,盡管搜狗市占率排第一,但從技術層面來講,未必有足夠的競爭優勢。
專家毛珊珊所言,其實直指搜狗所謂的輸入法專利并不硬核,這也是其在17起訴訟中接連敗北的根本原因。
02 過于沖動,訴訟前內部缺乏評估審核
除了自身立身不正,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明濤還認為,之所以會有此敗局,也源于搜狗未對專利做有效評估便貿然提起訴訟有關。
就如文中開頭陳明濤教授提及,一般來講,專利權人在發起專利訴訟前必須謹慎評估專利。因為在專利訴訟程序中,被告提起專利無效抗辯、借助檢索到的現有技術來界定權利要求保護范圍或進行現有技術抗辯,都是典型的訴訟策略。
這就意味著一旦專利權人的專利不夠“硬”,很容易遭被認定無效,得不償失。搜狗就是如此。在搜狗專利號為200710099474.6的“細胞詞庫”,申請日之前其實市面上已經有多篇相關文獻公開了這種技術,自然而然在搜狗提起專利侵權訴訟之后,會被認定該專利無效。再比如搜狗的圖片輸入專利因不具備創造性被認定全部無效;藝術字/圖形、表情案被部分無效等等。
03 不能以PR來左右公司的訴訟策略,更要謹慎涉足不正當競爭
對于搜狗多項專利被認定無效,有專家認為搜狗此次訴訟不排除是公關戰。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副教授表示,“專利訴訟,不應該由PR部門來主導,應由法務部門經過評估之后再提起訴訟。作為企業而言,在技術發展的同時,也應當重視專利的外圍保護工作,包括程序、資料準備、申請專利、應訴的評估,先把這些做好,而不是一時沖動就馬上起訴。不少企業將訴訟當成是PR的一種方式,但不應當由公共關系部門左右公司的訴訟策略?!?/span>
不僅如此,還有專家表示,搜狗這種做法涉嫌不正當競爭。專家朱藝浩認為,搜狗利用大量質量極差的專利起訴百度并索取高額賠償的行為在主觀上明顯的有濫用專利權打擊競爭對手的目的,客觀上能夠達到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有可能構成《反壟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濫用知識產權阻礙競爭的壟斷行為。
這對任何一家企業來說,不管是公關手段,還是不正當競爭,都應該設法避免。好的商業環境和良性競爭氛圍,是每一家公司都應該去維護的。
陳明濤教授表示,專利法的最終目的,是推動技術的進步和激勵創新的產生。專利法自始不是也終將不是打擊正常市場競爭、扼制行業技術發展的特權。(企業只有)對技術懷著敬畏之心,不斷研發、改進、迭代,而不是躺在專利的“權利之床”上止步不前,才是技術立身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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