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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生產大好大瓜子和香約奶茶的浙江大好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好大”)啟用“味多美”品牌,進入零食烤肉和果干領域。對此,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味多美”)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展開調查。業內人士認為,大好大注冊了“味多美”相關商標,依法可以使用,但北京味多美已經經營該品牌多年,擁有使用“味多美”商標的優先權,若向知識產權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大好大注冊的“味多美”品牌恐被宣布無效。
“味多美”零食
10月29日,北京商報記者獲悉,大好大啟用“味多美”品牌。在2019天津秋季全國糖酒會上,大好大不僅展出旗下包括香約沖泡杯裝奶茶、袋裝奶茶、果汁茶以及西瓜子、南瓜子和葵花籽等多款傳統產品,還啟用“味多美”品牌,推出了烤肉系列和果干系列產品。
據了解,大好大“味多美”烤肉系列產品包括蜂蜜味和香辣味的烤小雞腿、醬鹵鴨翅、醬烤鴨脖等;果干系列產品包括草莓干、檸檬片、菠蘿干等。
大好大總部位于浙江溫州,設有4家子公司,擁有大好大、香約等注冊商標,其中大好大商標主要用于瓜子類產品。目前大好大在浙江和內蒙古等地建有3處生產基地,總建筑面積達25萬平方米,業務涉及上游原料種植、農產品深加工科研開發、出口貿易、包裝材料制造等。
天眼查數據顯示,大好大商標信息有132條,其中包括大好大、香約、味多美等商標。大好大官網顯示,大好大商標用于干果炒貨領域,產品包括花生、“好仁”系列瓜子、甘草瓜子、美味什錦豆等。香約品牌用于奶茶、咖啡、益生菌和果汁茶飲料,果汁茶包括元氣青檸、柚見桃桃和金桔檸檬,奶茶包括25克盒裝、杯裝、奶茶禮盒。
“味多美”是大好大注冊的商標之一,大好大2018年5月提出申請,該商標屬于國際分類中的29品類,目前已經完成注冊,主要用于水果蜜餞、土豆片和以水果為主的零食小吃等。
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認為,大好大在堅果和奶茶領域有一定的知名度,但均非頭部品牌,通過新商標拓展新領域是希望能夠找到新的增長點。
將啟動調查
值得關注的是,雖然大好大取得了“味多美”在29品類中的中文字樣的商標,但北京味多美已經經營“味多美”品牌多年,并擁有一定消費基礎。對此,北京味多美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啟動調查取證程序,根據調查結果采取合法的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據了解,1996年,北京味多美在北京阜成門開設了第一家店,最初主要經營蛋糕、面包、咖啡、中西式點心、月餅、粽子等產品,如今已擴展至味多美法式面包、餅干、巧克力蛋糕、生日蛋糕、商務慶典蛋糕等烘焙類產品。經過20多年的發展,目前,北京味多美在北京、上海、河北、內蒙古、浙江等地開設了超過400家店面。
關于“味多美”商標,北京味多美相關負責人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北京味多美最早于2002年3月4日申請注冊“味多美”商標,2003年5月7日注冊成功。2018年10月,北京味多美將主營業務使用到的包括“味多美”在內的注冊商標一并轉讓給天津味多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味多美”,北京味多美與天津味多美屬于關聯企業關系),北京味多美在完成轉讓后,亦取得天津味多美授權使用的權利。
目前,北京味多美在第28/29/30/31/32等類別中已成功注冊商標約190個,“味多美”及近似商標共計49個,但29品類中的“味多美”中文商標并未在其中?!罢谏暾堉械奈抖嗝郎虡诉€有十幾個,陸續還會申請。”上述負責人進一步表示,北京味多美擁有味多美商標專有使用權、許可權、禁止權、轉讓權,北京味多美將對大好大推出“味多美”商標的情況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核實的信息采取具體措施,并通過合法途徑維護北京味多美合法利益。
搶注嫌疑
一位從事知識產權代理的人士認為,從目前的情況看,“味多美”商標被搶注的可能性較大。
天眼查數據顯示,北京味多美和天津味多美雖有“味多美”中文商標的權益,但并未在29品類中注冊,天津味多美所擁有的29品類味多美商標為“WEDOME”的英文字樣。而大好大已經在29品類中注冊了字樣為“味多美”的中文商標。
上述知識產權代理人士表示,味多美經營多年,消費者早已熟知,大好大注冊“味多美”品牌是明顯的搶注行為,味多美可以通過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大好大“味多美”商標無效。
2019年11月1日即將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9修正)》(以下簡稱《商標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申請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
《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法律專家、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表示,雙方產品均為食品,大好大申請“味多美”商標,容易產生混淆。北京味多美是較早使用“味多美”品牌的企業,可以通過法律程序,向相關部門申請仲裁。不管結果如何,雙方都要提醒消費者,大好大的“味多美”商標并非北京味多美的產品。
對于大好大為何申請“味多美”商標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事宜,北京商報記者聯系采訪大好大相關負責人,但截至記者發稿,并未得到相關回復。北京商報記者 李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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