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稐l例》重點針對我國營商環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場主體反映強烈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從完善體制機制的層面作出相應規定。
《條例》提出,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著力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增強發展動力?!稐l例》明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深刻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協同聯動、完善法治保障,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
在市場主體保護方面,《條例》明確規定國家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各類生產要素和依法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保護市場主體經營自主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國家加大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力度,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主體維權服務平臺等。在優化市場環境方面,《條例》對壓減企業開辦時間、保障平等市場準入、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落實減稅降費政策、規范涉企收費、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簡化企業注銷流程等作了規定。
在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方面,《條例》對推進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精簡行政許可和優化審批服務、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減證便民、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建立政企溝通機制等作了規定。在規范和創新監管執法方面,對健全監管規則和標準,推行信用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包容審慎監管、“互聯網 監管”等作了規定。在加強法治保障方面,對法律法規的立改廢和調整實施,制定法規政策聽取市場主體意見,為市場主體設置政策適應調整期等作了規定。
“《條例》的正式公布,標志著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進入新的階段,營商環境優化的方向、總體方案和思路已經確定,立規固化后的推廣、落實、評價、改革是未來營商環境的重點?!比f博新經濟研究院副院長、營商環境研究中心主任劉哲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劉哲指出,《條例》有兩大亮點:一是明確了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的營商環境優化方向,二是將營商環境優化聚焦在體制機制性問題。這意味著營商環境優化將更多從市場主體關切點出發,以市場滿意度作為衡量營商環境改善的重要標準,有利于提升企業投資積極性,改善市場主體預期,更好地服務于經濟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同時,通過改革的辦法來推動政府職能轉變,避免出現避重就輕和選擇性執行現象,有利于將營商環境優化推向縱深。(記者 班娟娟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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