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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被告某娛樂公司曾大吐苦水:滿大街上家家KTV包房都在點唱播放熱播曲目,為何唯獨我家就成了被告?事實上,就在汕頭市區內,近年來因為KTV熱播曲目引發侵權糾紛而走上被告席的企業已超過20家。
據統計,2017年以來,龍湖區法院共辦結KTV音像歌曲侵犯著作權權屬糾紛案件2664件,其中撤訴1751件,調解160件,判決753件,依法保護了音樂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近3000宗KTV音像歌曲侵犯著作權權屬糾紛案件,涉及企業20多家,KTV版權糾紛訴訟已日益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雖然涉及KTV版權糾紛的大部分案件在法院主持下庭外達成和解,最終以撤訴的方式結案,但是,上述案件反映出經營者版權意識薄弱;版權收費機制混亂,以及曲庫來源性復雜,缺乏版權糾紛調解機制等相關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龍湖區法院承辦案件的法官提出了防范糾紛發生的三方面建議:
第一,加大版權知識的普法宣傳工作,經營者要提高版權意識。當前,有些KTV經營者版權意識薄弱,缺乏版權知識和版權法律風險觀念,在經營過程中缺乏自覺繳納版權使用費的意識。而國家對版權的保護力度不斷加大,歌曲權利人的維權意識也在逐漸增強,向權利人支付版權使用費是今后KTV行業的必然趨勢,因此,政府職能主管部門應加大版權知識的普及宣傳工作,把法制宣傳工作納入工作常態。一方面,經營者要加強對音樂作品提供商的資質和音樂作品來源進行合法性審查,注意及時訂立合同并妥善保管相關合同和付費證明,另一方面,將版權知識的宣傳和日常執法活動有機結合,通過案例、執行活動中發現的問題等,對經營者闡明法理,樹立版權意識,自覺抵制和防范侵權行為的發生。
第二,要完善曲庫行政管理措施,規范收費標準。龍湖區法院在處理KTV版權糾紛系列案件中發現,版權使用費標準是KTV版權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爭議的焦點。版權使用費的收費標準過高,“一刀切”收費標準往往不利于雙方調解。建議政府職能主管部門制定詳細的收費管理辦法,因時因地確定收費標準。同時,行政主管部門可將曲庫供應商納入版權監管范圍。目前市場上曲庫點播系統供應商混雜,曲庫制作單位資質不同,制作安裝機構、技術資源不統一、不規范,市場結構混亂。建議建立正規制作企業名錄,加大對曲庫合法來源的監管力度;職能部門加大檢查力度,對非法復制和未經授權使用的侵權行為予以查處。
第三,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服務和引導作用,建立健全版權糾紛行業調解機制。單獨一家KTV在音集協等維權者面前相對弱勢,行業協會應加強對各經營者的管理,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引導作用,自我約束、自我監督、自我維權,建立行業調解機制,在發現糾紛時及時與權利人進行協商,協調有償使用音像制品的費用和授權事宜,避免出現大范圍糾紛。(本報記者 宿華文 本報通訊員 王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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