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天津市知識產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這是全國首部省級知識產權保護的綜合性地方性法規,對我市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激發創新活力,營造尊重知識價值、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必將產生積極影響。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王澤慶表示,2018年,我市出臺了《嚴格知識產權保護實施方案(2018—2020年)》,明確提出到2020年將我市打造成全國知識產權保護最優城市。制定一部知識產權保護的綜合性地方性法規,彰顯出我市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決心,有利于進一步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機制,形成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強大合力。
據介紹,條例分為總則、行政保護、社會保護、糾紛解決機制、執法與處罰、附則,共六章五十八條。
開辟便利快捷的維權途徑
條例明確了當事人可以選擇行政裁決、行政調解、人民調解等多元化知識產權糾紛解決途徑,使縮短一般性侵權糾紛的維權周期成為了可能。同時,條例明確規定,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和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統一的投訴、舉報平臺,公開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及時處理并答復;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受理維權援助申請,提供維權咨詢、糾紛解決方案等服務。
把違法成本顯著提上去
條例針對主要的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通過提高罰款額度的基點,設定了嚴于上位法的行政處罰;明確了對重復實施知識產權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罰;明確了知識產權信用監管制度,針對知識產權嚴重失信行為設定了相應的聯合懲戒措施,進一步增大了侵權違法的成本。同時,條例還對實施知識產權違法行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和構成犯罪的刑事責任,作出了銜接性規定。
破解認定難、取證難等難題
條例創設技術調查員制度,明確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和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選聘專家作為技術調查員,參與知識產權案件調查,為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技術調查員的介入,可以大大增強行政部門查處專業性、技術性強的知識產權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引導知識產權相關權利人采取公證的方式保管知識產權相關證明材料,為知識產權相關權利人在訴訟中提出有力證據創造條件。
增強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能力
只有引導和促進全社會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筑牢、筑高知識產權保護的藩籬,才能形成保護知識產權的濃厚氛圍。
條例明確要求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應當采取措施加強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引導性規定企業、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等創新主體健全自身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增強自我保護能力;明確了行業組織、電子商務經營者、展會和重要經濟文化活動主辦方在相關活動中保護知識產權、提供維權服務等方面的責任;明確了鼓勵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對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執業活動作出了規范;明確了鼓勵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和發揮知識產權保護志愿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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