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1日下午,由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以下簡稱北仲)與高文律師事務所聯合舉辦的“知識產權爭議中的熱點問題”研討會在北仲國際會議廳成功舉辦。
北仲陳福勇副秘書長為本次會議作歡迎致辭。陳副秘書長首先介紹了北仲名所論壇系列活動的初衷以及發展情況。談及本次活動主題,陳副秘書長特別分享了近期知識產權仲裁領域的最新發展、北仲正在進行的知識產權仲裁案例匯編以及北仲在北美舉辦中國商事爭議解決高峰論壇時,國外專家對于中國知識產權實踐發展的關注。陳副秘書長最后表示,通過今天的研討,期待各位主講嘉賓可以展現知識產權領域最新的理論研究成果和實踐發展。本次研討會由高文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正志律師主持。
在主題發言環節,高文律師事務所顧問、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林子英女士首先以“知識產權爭議解決中的舉證要點”為題進行了發言。林子英女士提到,知識產權案件的舉證責任遵循著“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原則,也存在舉證倒置的例外,裁判者也會在個別案件中直接進行調查取證。林子英女士還結合自己在法院的工作經驗,具體解讀了知識產權類案件當事人應如何在訴訟程序中確定舉證責任以及準備證據,并通過其處理過的典型案例介紹了法院使用舉證責任分配規則裁判案件的具體實踐。
高文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版權部負責人孫茂成律師以“影視行業合同糾紛類型與風險管理”為題進行發言。孫律師以三個典型影視合同爭議為例介紹了影視合同在擬定以及履行過程中的常見風險。孫律師建議,在擬定版權貿易合同時,要重視并明確授權時間、授權地域以及權利邊界;在演藝經紀合同的風險防范中,孫律師詳細闡述了現有司法實踐對于演藝經紀合同性質的不同觀點和對應的裁判思路。此外,孫律師還對如何擬定影視合同中的爭議解決條款分享了經驗。
高文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商標部負責人商家泉律師以“商標許可合同爭點及主要法律問題”為題進行了發言。商律師提出,商標許可包括專用權的許可與禁用權的放棄,其中專用權是基礎,禁用權是保障;在商標許可與商標共同共有的關系中,商標共有權行使應以不損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為原則。商律師還以王老吉與加多寶案為例,探討了許可合同無效能否認定商標侵權的問題,并介紹了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在商標許可與商標轉讓中的適用問題。
高文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專利部負責人趙銳律師以“專利權人維權要點及實踐挑戰”為題進行了發言。趙律師提出,多主體多步驟方法專利因側寫方案不同在全面覆蓋原則項下存在一定的維權困難,并對多主體多步驟方法專利權人維權的特殊性、西電捷通案的裁判思路以及美國Akamai案中“指示、控制”規則進行了詳細解讀。趙律師最后圍繞主張直接侵權或間接侵權的訴訟策略選擇,為多主體多步驟方法專利權人維權提出建議。
隨后,在圓桌討論環節,王正志律師、北京科技大學知識產權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徐家力先生、香港資深大律師譚允芝女士與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熊文聰先生圍繞“知識產權領域的最新動態與挑戰”進行了討論。
關于知識產權的可仲裁性問題,譚允芝資深大律師提出,部分觀點認為知識產權有效性涉及國家公權力而對其可仲裁性存疑,但英美與香港在專利有效性問題的可仲裁性方面長期以來持積極態度。在香港,根據2017年修訂后的《仲裁條例》,當事人可以通過仲裁解決有關知識產權的任何爭議,包括知識產權的有效性爭議。譚允芝資深大律師進一步提出,仲裁對知識產權案件的爭議解決具有重要意義,特別是仲裁更能滿足當事人的商業安排和考量、符合知識產權案件當事人對于裁判者專業性和糾紛解決程序保密性的期待。對于如何發揮仲裁在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的作用,譚允芝資深大律師認為可以通過調解以及談判程序將更多的知識產權侵權案件轉入仲裁程序。
關于知識產權領域面臨的新挑戰,徐家力先生提出,工業時代產生的知識產權概念在網絡時代正在接受新挑戰,知識產權保護和形態與過去完全不同,邊界與外延亦不斷擴大。網絡與新技術的產生,如人工智能、云計算、區塊鏈、基因工程等對知識產權現有法律制度提出了很多新問題,比如區塊鏈技術可能對知識產權確權產生的影響、人工智能產生的“作品”與著作權問題。熊文聰先生回應道,法律并不用以描述或者定義一個新技術,面對新技術對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帶來的挑戰,法律在實質上依舊是遵循著長久以來的基本原則進行舉一反三,作為法律人,還應抓住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本質,以不變應萬變。
發言嘉賓還就人工智能產生“作品”的著作權、使用仲裁程序進行商標權無效宣告、專利侵權糾紛的舉證責任等問題進行了深入討論,并回答了與會者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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