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出配套司法保障意見。明確發行人在交易所發行審核環節的欺詐民事責任,并將證券發行糾紛、證券上市合同糾紛等一審民商事案件,指定上海金融法院試點集中管轄
○ 提出依法提高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的司法落實措施。對于惡意騙取國家科技扶持資金或者政府紓困資金的企業和個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對完善與注冊制改革相適應的證券民事訴訟制度提出了司法改革舉措。降低投資者訴訟成本,有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劉貴祥表示,《意見》是最高人民法院歷史上首次為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改革安排而專門制定的系統性、綜合性司法文件。
《意見》從增強為本次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依法保障以市場機制為主導的股票發行制度改革順利推進、依法提高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建立健全與注冊制改革相適應的證券民事訴訟制度等方面提出了17條舉措。
重點有以下3方面的內容:一是針對本次改革創新舉措提出了配套司法保障意見。本次改革將股票發行上市由原來的證監會核準改為上交所審核和證監會注冊,為保障發行制度改革順利推進,《意見》第3條明確了發行人在交易所發行審核環節的欺詐民事責任,并將證券發行糾紛、證券上市合同糾紛、證券欺詐責任糾紛等一審民商事案件,指定上海金融法院試點集中管轄;《意見》第4條提出,對于證券交易所經法定程序制定的科創板發行上市和持續監管等業務規則,只要不具有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情形,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可以依法參照適用等。
二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提出了依法提高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的司法落實措施。在刑事審判方面,《意見》第8條對各級法院嚴厲打擊干擾注冊制改革的證券犯罪和金融腐敗犯罪提出了明確要求,發行人與中介機構合謀串通騙取發行注冊,以及發行審核、注冊工作人員以權謀私、收受賄賂或者接受利益輸送的,要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對于證券金融犯罪分子,提出要嚴格控制緩刑適用,依法加大罰金刑等經濟制裁力度?!兑庖姟愤€提出,對于惡意騙取國家科技扶持資金或者政府紓困資金的企業和個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是按照改革精神對完善與注冊制改革相適應的證券民事訴訟制度提出了司法改革舉措?!兑庖姟返谒牟糠职烟岣咄顿Y者的訴訟能力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兩個方面作為基本進路,對人民法院推動完善符合我國國情的證券民事訴訟體制機制提出了要求?!敖Y合近年來我院調研成果和各地法院成功經驗,《意見》第13條、第14條、第15條、第16條分別在完善現有證券代表人訴訟制度、加強證券民事訴訟配套程序、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司法能力、推廣證券示范判決機制等方面提出了具體司法改革舉措,以降低投資者訴訟成本,有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眲①F祥表示。
鄭重聲明:本文旨在為用戶提供知識產權行業資訊,傳播更多信息。圖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第一時間聯系刪除!
028-86263083
0:00-24:00
訪問我們微博了解更多信息
訪問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