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2017年的舊聞再度引起社會關注——山東理工大學畢玉遂教授一項專利買了5.2億元,他和兒子兩個人組成的“原始團隊”分得4億元,因為根據山東理工大學制定的政策,專利轉讓收益的80%歸團隊。有了80%收益的激勵,山東理工大學的科研氛圍極其濃厚,科技轉化成績顯著,高端人才引進順利。
高校是科學研究的主陣地。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高校以不到全國10%的研發人員、不到全國8%的研發經費,承擔了全國60%以上的基礎研究、60%以上的重大科研任務,建設了60%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獲得了60%以上的國家科技三大獎勵,充分體現出高校在基礎科學研究及技術創新領域的舉足輕重的地位。
為了激發科研人員的工作熱情,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聚焦完善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等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高校是科研自主權落實的主體,國家出臺的政策舉措能否落地見效,科研人員能否有獲得感,關鍵要看高校是否能把下放的權力轉化成實實在在的舉措。在實踐中,有部分高校在貫徹落實科研自主權的過程中存有顧慮,導致政策紅利沒有充分釋放,科研人員獲得感不強。
對此,教育部黨組近日印發通知,明確高校黨委擔負落實科研自主權主體責任,“除國家和項目主管部門有明確具體規定外,各高校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制定的相關管理辦法,可作為預算編制、經費管理、審計檢查、財務驗收、評估評審、巡視督查以及紀律檢查等工作的重要依據”。這就相當于用政策的形式,把科研經費使用的權限下放到各高校,為科研經費使用劃出底線、紅線。只要不踩紅線,科研人員和高校可以放手創新。
現實中,掣肘高校科研人員的往往是一些“雞毛蒜皮”的事。差旅費、會議費、專家咨詢費、勞務費不能在科研經費里支出,自己墊付又墊付不起;急需的儀器設備、耗材備件采購要走招投標流程,幾個月甚至半年才批下來,實驗錯過了關鍵期;貼發票也是個難題。有科研人員曾經抱怨:“填報銷單比寫論文還難?!?/span>
高校落實科研自主權,重點在于明確科研經費性質與使用底線要求,一方面反對奢侈浪費,另一方面又要激勵科研人員把更多的時間精力投入科研創新活動。在科研活動接待費方面,教育部黨組印發的通知明確,只要委托方或合同中未明確禁止,按照科研活動實際需要,科研人員可以開支少量科研活動接待費;對于科研急需的設備和耗材,要落實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的采購機制,明確適用情況,確定可不進行招投標程序的采購情形;科研人員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專家咨詢費、勞務費等,也可以由高校結合學校實際自主確定開支標準、報銷范圍,優化審批程序,簡化報銷手續。同時,各高校科研項目中提取的間接費用要更多用于科研績效獎勵,加大科研人員績效工資比重。
可以說,這些措施針對的都是高校不敢自作主張“開口子”的問題,也是科研人員最頭疼的問題。解除了這些后顧之憂,高??梢杂酶`活的方式激勵科研團隊,也有利于引導科研人員更多關注科研本身,營造良好學風,產生更多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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