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非要在全國博物館的工作重點中找個“同類項”,文創應該算一個。近年來,得益于部分文博機構的積極探索和民眾消費理念的升級,兼具獨特歷史內涵與現代審美價值的文創產品,在國內迅速走紅。這是一個看起來多方共贏的產業:博物館通過研發文創產品,推動館藏文物“活”起來,實現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雙豐收;消費者通過購買文創產品,了解了文創IP所承載的故事,提高了對優秀傳統文化的認知水平。但這個“看上去很美”的閉環鏈條,在實際操作層面卻出現了既是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的問題,主要是館藏資源著作權、商標權和品牌授權紛爭。
比如,由于前期經驗不足,有企業在文創產品的研發過程中,出現了原創品牌“撞車”的情況,幾家企業同時宣稱享有某個文創IP的著作權,最終對簿公堂。類似事件細究起來,根源并不在某一家企業,而多數是在文創IP授權過程中,相關方面未對授權內容做清晰界定,或者是授權模式不明確。
毋庸諱言,博物館文創目前是一片藍海,吸引了諸多社會力量介入。部分地區的博物館希望通過與不同機構的聯合,來找尋最符合自身預期的合作對象。這其中,授權內容、模式和期限的選擇以及雙方權利、義務的厘清就顯得至關重要。
目前,我國擁有76.7萬處不可移動文物,1.08億件/套國有可移動文物,5136家博物館。用一個比喻來形容:館藏資源便是上游水庫蓄積的水,體量很大?,F在搞文創,便是用這些水來發電。這時,水壩和電站如何修非常重要。如果授權內容、模式選擇不好,費力蓄積的水便白白浪費掉了。同理,如果能通過科學合理的設計,讓館藏資源時刻在可控范圍之內,并充分發揮應有的價值,文物“活”起來才能有序推動,造福更多民眾。
筆者認為,博物館文創雖仍處于探索階段,但一些關鍵環節需要重點關注,包括要堅持社會效益優先的授權原則、因地制宜選擇授權事項、多方力量有序參與等。在頂層設計方面,可參考國內外先進經驗,盡可能詳細地規定授權內容。同時要加強監管,強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鄭重聲明:本文旨在為用戶提供知識產權行業資訊,傳播更多信息。圖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第一時間聯系刪除!
028-86263083
0:00-24:00
訪問我們微博了解更多信息
訪問微博